研通[2011] 11号
各有关学院:
近日接省教育厅下发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位授予质量督查管理工作的意见》(鲁学位〔2011〕2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我校根据文件精神,加强学位授予质量督查管理工作。
现将该《意见》转发你们,请组织研究生、导师、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切实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
《意见》全文详见“研究生处网站-学位工作-最新通知”。
研究生处
二○ 一一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