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2年校(院)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0作者:设置

各二级党委、纪委:

为推进校(院)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履职尽责的责任感、使命感,根据《2022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经校(院)纪委研究并报校(院)党委同意,决定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9月27日930(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二、培训地点

长清校区办公楼352

三、培训方式

培训方式为自主学习、集中专题授课、交流研讨、纪法知识测试和现场教学。

四、培训对象

各二级纪委书记、二级党委纪检委员,校(院)纪委委员,校(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机关所有工作人员。

五、培训内容

(一)自学内容

1.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4.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5.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二)集中培训内容

包含专题授课、交流研讨、纪法知识测试和现场教学,详细安排将于培训随《培训手册》发布

六、培训要求及其他事项

1.高度重视。各二级党委、纪委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次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按照本通知精神组织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2.严守纪律。参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按时参加培训,不迟到、不早退,确保学习时间。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培训的要有书面假条,由校(院)纪委书记审批。

3.学以致用。参训人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切实把学习与本单位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在学思践悟上下功夫,学好纪言纪语,用好纪言纪行,做好具体工作落实。

联系人:李传圣,电话:0531-89631821。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处

202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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