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批准06/07学年第一学期新增开放实验项目及申报下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的通知 | 实管科     2007-1-8 |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收到新增开放实验项目申报表12份(具体项目见附件),根据学校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的规定,专家组对收到的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讨论,并提出部分修改意见,现将学校批准的06/07学年第一学期新增开放实验项目公布如下,请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相关教师,按照专家组提出的修改意见对申报表进行修改,将修改后的申报表经本单位填写审批意见后提交实践教学科备案,并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在本学期抓紧组织实施。 按照《山东轻工业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实验室开放的程序规定,“每学期结束前四周由各实验室向本学院提出下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申请,经学院初审、确认后连同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报教务处”。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申报下学期的开放实验项目,并请本学期结束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报实践教学科。
实践教学科办公地址:办公楼421号房间 联系电话:89631075 教务处 2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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