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08/09学年第二学期开放实验网上申请开课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4-06-12浏览次数: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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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8/09学年第二学期开放实验网上申请开课的通知 |
2009-3-16 |
各有关单位:
按照学校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的规定,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拟在08/09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开放实验项目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将批准的08/09学年第二学期拟开设开放实验项目公布如下(见附件1)。本学期开放实验仍采用学生网上选课方式,部分开放实验(拟招学生人数少于10人)学生可直接到开课教师处报名,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有关单位组织教师做好如下工作:
1、对学校批准拟在本学期开设的开放实验开课教师(附件1中第一位指导教师),请于
2009年
3月
19
日17:00之前到网上提出申请。申请过程可参阅通选课的申请,申请开放实验的课程代码必须与附件1中的课程代码完全一致。具体申请要求和步骤见附件2。
2、请开课单位及时通知开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附件2的要求网上提交申请。
3、对部分开放实验(拟招学生人数少于10人),开课教师将最终确定的学生名单报所在学院,经学院同意并签字盖章后,将学生名单(包含学生姓名、学号、专业班级、所选开放实验项目名称)于
2009年
3月
19
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教务处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1:08/09学年第二学期拟开设开放实验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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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申请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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