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批准10/11学年第二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的通知 | 实管科     2011-4-26 | 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东轻工业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修订)》的规定,对本学期开放实验,通过前期专家组认真审核,开放实验指导教师网上申请开课,开放实验(第一类基本技能和实践能力训练类)学生网上进行选课等工作,根据学生选课情况,现将批准的本学期第一、二类开放实验项目公布如下(见附件1)。请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相关教师,按照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的规定,抓紧组织实施,保证本学期开放实验教学任务的完成,同时将确定的开放实验课程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11年5月3日前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教务处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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