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印发 《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4-05-09浏览次数:3561

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根据《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规定》(附件1),允许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或专长申请转专业。为确保本科生转专业申请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及公开性,所 有相关管理人员、教师、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请各学部(学院)参照本方案,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一、基本原则

1.志愿优先、参考成绩,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2.坚持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原则

3.充分发挥学生兴趣与特长,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

二、基本条件及限额

1.基本条件

具有我校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2023级在校生,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原则上按高考时专业招生科目,在各自范围内对可接收专业进行选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转专业。

1)应予退学的;

2)专升本、校企合作、中外合作、音乐类、高水平运动员等

3)已经申请并调整过专业的;

4)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

2.专业接收限额

每个专业接收计划人数不超过2023级该专业学生数的30%。

3.菏泽校区学生可申请转入菏泽校区内相应专业。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1.学部(学院)要主动开展宣咨询活动,进行积极有效的专业思想教育,使学生充分了解所学专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前景和优势。

2.学部(学院)根据学校规定,结合本学部(学院)的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确定各专业接收计划人数录取原则按上一学期公布的执行。接收计划人数学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或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后,515日前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接收限额统计表》(附件2)上报教务处

3.教务处汇总接收计划人数后于520日前公布《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接收限额统计表》。

4.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应提前查询拟选专业的培养方案,并根据拟选专业开设的课程和《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接收限额统计表》,确定拟转入专业。

第二阶段:报名与资格审核阶段

1.学生应对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充分了解每人最多可填报三个志愿。学生于66日前登录教学管理服务平台填报转专业申请(填报流程见附件3)申请一经提交,无法变更,请慎重填报志愿报名时间截止后,学部(学院)不得受理学生转专业申请学校转专业公示结束后,学部(学院)不得受理放弃转专业申请

2.学生所在学部(学院)负责审查本学部(学院)学生报名资格,于66日前登录教学管理服务平台审批意见。自行导出学生报名名单并形成《齐鲁工业大学转专业报名汇总表》附件4717日前统计学生第一学年学习成绩GPA(只计算正考成绩,不包括公选和开放实验),填写至《齐鲁工业大学转专业报名汇总表》,纸质打印版签字盖章后提交教务处。

第三阶段:统一录取阶段

1.接收学部(学院)组织本学部(学院)各专业的录取工作。需要面试或加试的,应于630日前完成面试或加试课程考核。考核成绩74日前送教务处备案。

2.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完成后两周内,进行集中录取。专业一志愿报名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接收人数的,符合学部(学院)录取原则者可直接录取;专业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该专业接收人数的,根据学部(学院)录取原则、接收人数录取,未录取学生转入二三志愿录取。

二三志愿录取方式与一志愿相同。

第四阶段:公示阶段

各接收学部(学院)719日前将《齐鲁工业大学转专业录取学生统计表》(附件5)盖章签字后报教务处。

教务处对拟批准转专业的学生进行汇总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第五阶段:学籍异动和选课阶段

1.秋季学期开学前,教务处进行学籍异动标注

2.获批转专业学生执行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学生须填写《转专业学生转换、补修课程审批表》(附件6),并交至转入学部(学院)备案。具体选课事宜咨询转入学部(学院)教学办公室

3.学校将在第二学年秋季学期组织选课,进行补修课程选课。选课时间办法另行通知。

4.转专业学生成绩及学分认定,按照《齐鲁工业大学学籍异动学生成绩及学分认定办法(试行)》齐鲁工大教字〔2016〕8号执行。

四、工作要求

1.学部(学院)务必督促任课教师712日前完成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的录入提交。

2.专业录取原则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公示原则为准。选择加试课程或进行面试的专业,应在《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接收限额统计表》注明课程名称以及考试、面试时间地点。加试课程或面试由接收学部(学院)组织安排,结果按时上报教务处并负责通知相关学生。

3.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按照转入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如因专业跨度大、补修课程多而需要延长在校学习时间的,在延长期内应按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等费用。

4.附件2、45电子版请发至yuj@qlu.edu.cn

                                                         教务处

                                                      2024年5月6日

 

附件1:齐鲁工大鲁科院字〔2021〕24号关于印发《本科生转专业规定》的通知.pdf

附件2: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接收限额统计表.xlsx

附件3:转专业操作流程-参考手册总.pdf

附件4: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转专业报名汇总表.xlsx

附件5 :齐鲁工业大学二次选择专业录取学生统计表.xlsx

附件6:转专业学生转换、补修课程计划审批表.docx

附件7:2023级转专业工作安排表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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