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新上专业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4-06-12浏览次数:114
|
关于2007年新上专业申报的通知 |
教研科 2007-5-29 |
各教学单位: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及学校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07年新上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各教学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就本单位新上专业申报工作进行论证、评议,并由各教学单位于
6
月
25
日
之前提出书面申请及论证报告,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二、注意事项
1、拟新上专业的教学单位务必认真学习讨论“山东轻工业学院本科专业设置的规定(讨论稿)”,在学校十一五建设规划、十一五专业建设规划的宏观指导下,从学校的性质、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实际办学条件出发,并与就业情况相结合,合理确定今年的新上专业。
2、有关文件请从教务处网页下载。
点击下载
教务处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