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新上专业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4-06-12浏览次数:142

 
关于制定新上专业培养方案的通知
教研科     2008-3-31

各相关教学单位:

经研究,决定组织2006新上专业及2007年新上专业方向(见附件一)制定培养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依据

    教育部98年颁布的本科专业目录(如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有发布的专业规范,请以规范为准)、“山东轻工业学院关于修订本科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鲁轻院教字[2006]12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教高〔20072号)。

二、几点具体要求

    1、控制学时总量。四年制教学总学时(含选修)理工类专业控制在2500学时以内,文法经管类专业控制在2600学时以内。

    2、学分要求。四年制教学总学分为185学分左右,其中理论教学155学分左右,独立设置的实践环节30学分左右,理论教学中必修课比例为80%以内,选修课比例为20%以上。

3、主干课程。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或规范)规定的各专业主要课程的开出率原则上须达到100%,且课程名称要符合本科专业目录(或规范)的要求。

4、实践环节。累计实践环节学分(学时)要占到总学分(学时)的比例理工科为25%以上,文科为15%以上,独立设置的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不含学校统一要求的军训、劳动等环节):理学类20-26周,工学类2632,艺术类30-34周,文法经管类控制在20-24周。其中,实习(指需到校外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含工程训练)要求工科类控制在812周,理科类控制在610周,文法经管类控制在48周,艺术类控制在1014周。

5、第八学期原则上不安排课,为方便大类培养第一学年所有课程应与学院其他专业课程安排一致。

    6、各院(部)要组织专业教师为本部门开设的所有课程编号(规则详见山东轻工业学院本科课程编号说明)并制定教学大纲。

7、时间要求。培养方案纸质材料(院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420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发至jyk@sdili.edu.cn。教务处审核合格后组织各教学单位录入教学管理系统,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8、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和格式请参照教务处网页各相关模板。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做好人才培养工作的龙头,在人才培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请各教学单位一定要充分调研、科学论证,确保人才培养方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合理性、先进性。

 

附件一:20062007年新上专业一览表

 

 教务处

 2008331

 

 

附件一:20062007年新上专业(方向)一览表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科

门类

授予

学位

增设时间

所属

学院

动画

050418

文学

文学

2006

艺术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071201

理学

理学

2006

计算机

汽车服务工程

080308W

工学

工学

2006

机械

测控技术与仪器

080401

工学

工学

2006

电控

药学

100801

医学

理学

2006

化工

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

皮具与服饰品设计方向

081406

文学

文学

2007

艺术

Bai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