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 经研究,决定组织2006新上专业及2007年新上专业方向(见附件一)制定培养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依据 教育部98年颁布的本科专业目录(如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有发布的专业规范,请以规范为准)、“山东轻工业学院关于修订本科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鲁轻院教字[2006]12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教高〔2007〕2号)。 二、几点具体要求 1、控制学时总量。四年制教学总学时(含选修)理工类专业控制在2500学时以内,文法经管类专业控制在2600学时以内。 2、学分要求。四年制教学总学分为185学分左右,其中理论教学155学分左右,独立设置的实践环节30学分左右,理论教学中必修课比例为80%以内,选修课比例为20%以上。 3、主干课程。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或规范)规定的各专业主要课程的开出率原则上须达到100%,且课程名称要符合本科专业目录(或规范)的要求。 4、实践环节。累计实践环节学分(学时)要占到总学分(学时)的比例理工科为25%以上,文科为15%以上,独立设置的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不含学校统一要求的军训、劳动等环节):理学类20-26周,工学类26-32,艺术类30-34周,文法经管类控制在20-24周。其中,实习(指需到校外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含工程训练)要求工科类控制在8-12周,理科类控制在6-10周,文法经管类控制在4-8周,艺术类控制在10-14周。 5、第八学期原则上不安排课,为方便大类培养第一学年所有课程应与学院其他专业课程安排一致。 6、各院(部)要组织专业教师为本部门开设的所有课程编号(规则详见山东轻工业学院本科课程编号说明)并制定教学大纲。 7、时间要求。培养方案纸质材料(院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发至jyk@sdili.edu.cn。教务处审核合格后组织各教学单位录入教学管理系统,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8、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和格式请参照教务处网页各相关模板。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做好人才培养工作的龙头,在人才培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请各教学单位一定要充分调研、科学论证,确保人才培养方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合理性、先进性。 附件一:2006、2007年新上专业一览表 教务处 2008年3月31日 附件一:2006、2007年新上专业(方向)一览表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科 门类 | 授予 学位 | 增设时间 | 所属 学院 | 动画 | 050418 | 文学 | 文学 | 2006年 | 艺术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071201 | 理学 | 理学 | 2006年 | 计算机 | 汽车服务工程 | 080308W | 工学 | 工学 | 2006年 | 机械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080401 | 工学 | 工学 | 2006年 | 电控 | 药学 | 100801 | 医学 | 理学 | 2006年 | 化工 | 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 皮具与服饰品设计方向 | 081406 | 文学 | 文学 | 2007年 | 艺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