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促进课程建设,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评审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一)的有关要求,近期将组织省级精品课程的申报遴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 2、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
3、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专职教师,并具有教授职称。课程师资队伍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成果显著。鼓励有企业背景的教师参与教学团队。
4、课程内容科学先进,能及时把教改研究成果或学科最新进展引入教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和本领域的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相结合。
5、选用的教材应为优秀教材(含国家优秀教材、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或高水平的自编教材),能够突出教材育人的独到见解和实践;实验器材配套齐全,能够满足教学的需要;具有较好的实践性教学环境。
6、结合专业特点和教学内容灵活使用多种教学方法,协调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重视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7、能够对网络教学提供充分的支持。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
8、专家督导组及学生评价优秀,教学效果好。
根据“山东轻工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鲁轻院教字[2004]32号),省级精品课程原则上从已有校级精品课程中评选推荐。
二、申报材料
1、山东省精品课程申报表一式三份(A4打印)。 2、精品课程网站(具体内容可参考我校省级精品课程《大学物理》、“省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见附件三)。 三、申报时间
4月14日(周一)前将申报表及网站(光盘形式)报教研科。学校遴选完毕后,入围课程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联系制作视频材料。
四、遴选程序
学校将组织专家按照省教育厅评审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审,按教育厅规定限额择优推荐省级精品课程。
希望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精品课程建设,积极准备并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一: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山东省精品课程申报表(暂用07版)
附件三:省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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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0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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