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8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4-06-12浏览次数: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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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的通知 |
教研科 2008-6-4 |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厅《关于申报教育部2008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08)17号)和《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要求》文件精神,教育部将启动2008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的申报工作。为认真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申报条件、范围、办法和程序等请见“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要求”。
2、项目申报采用书面申报与网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项目负责人先根据通知要求进行书面申报,经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申报。
3、请各学院接本通知后,按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申报要求,务必结合我校和本单位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改革实际,积极组织本单位人员申报,并于6月20日前将《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封面“主管部门”一栏一律填写“山东省教育厅”)一式2份报送教研科,电子版发至jyk@sdili.edu.cn。
附件:
1、关于申报教育部2008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08)17号)
2、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要求
3、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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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08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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