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轻工业学院空调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3-09-28作者:设置

为积极推进我校节约型校园建设,本着节约用电、安全管理、降低能耗的原则,对我校公用空调的安装、开启、使用、管理等事宜,作如下规定:

一、空调的启用

1、严格控制空调机的使用温度,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

2、为节约能耗和延长空调的使用寿命,空调开启后,请关闭门窗,温度设置要适中,不要过高、过低,以免空调长时间工作,压缩机发热影响正常使用。

3、禁止随意开启使用空调(特殊要求除外),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巡查,若发现有随意开启空调者,将采取有关措施进行处理。

二、空调的安装、使用与责任管理

1、从严控制,规范安装。各部门、单位新安装空调要从严控制,确实需要安装的要向后勤管理处提出申请,审批同意后,进行规范安装。

2、人走关机,节能降耗。室内无人时要关机,做到人走关机,下班前应适当提前关闭空调,以节电降耗和避免长时间运行致使零部件发热短路引发火灾。

3、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办公室的空调使用管理责任人为办公室负责人,计算机房、会议室、公用教室等的空调,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加强责任管理。

4、规范使用,维护到位。各室人员均负有保管维护本室空调设备的责任。由于空调的使用不当,造成空调损坏或不能正常运行,要追究其使用者的责任,空调遥控器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放。在不使用空调的季节,应取出遥控器电池,以免损坏遥控器。

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后勤管理处。

后勤管理处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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